28/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蜥蜴仔」:娛圈黑暗要「陪瞓」

曾參演多齣電影、綽號「蜥蜴仔」的曾德華,在網上向十五歲女生聲稱自己開設模特兒公司,可介紹對方入娛樂圈工作,相約她見面時,涉帶她往賓館開房強姦被捕,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播放被告與警方的會面錄影,被告說已多次告知事主娛樂圈很黑暗,工作包括「陪瞓」上床,事主表示知道,並願意與他性交。

三十一歲被告曾德華報稱化妝師,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在荃灣大河道翠園小築一房間內強姦當時十五歲的事主。

控方開案詞指,事主現就讀中四,去年七月十七日在網上認識被告,被告稱開設模特兒公司邀請事主加盟,又稱自己曾參演《男歌女唱》等電影,叫事主稱他「阿媽」。

兩人透過互聯網及電話聯絡後,相約在案發日於荃灣的一間快餐店見面,被告之後帶事主到一間賓館,在無戴避孕套下與她性交。控方指,事主回家後在網上與朋友討論,最後決定報警。

事前知少女未成年

控方跟着在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的會面錄影,被告稱開設了一間名為SMP Production Group的娛樂公司,被告指結識事主後,已向她講明娛樂圈很黑暗,要與人「陪瞓」,事主表示知道及「無問題」;他並指「陪瞓」上床不止要與他一人,還有其他人,事主也沒異議。

被告承認性交前知道事主是未成年,知道自己做錯;但是他旋即又指即使是年滿十八歲的女子,有時也會「睇唔開」,又或是因男友或經理人不滿而報警,他在影帶中表示希望警方查清楚,令他可以沉冤得雪。

案件編號:HCCC 3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