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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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搞搞政:議員搭霸王港鐵收投訴

相信大家仲記得立法會財委會早前通過高鐵撥款後,反高鐵人士圍堵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Eva鄭汝樺同十九個建制派議員被困大樓六粒鐘,翌日凌晨喺警方人鏈護送下搭港鐵落荒而逃,混亂中佢哋變相搭霸王車。班議員事後話每人夾番四蚊畀港鐵以表清白,原來佢哋咁順攤嘔番啲車費出嚟係有內幕!

Eva同班議員喺十七號凌晨搭港鐵鬆人,原來立法會秘書處喺十九號就接獲一名市民投訴,話根據鐵路附例,只有港鐵員工、員工家屬同巡邏警員,搭港鐵先唔使畀車費,當日Eva同班議員由中環搭港鐵到金鐘冇畀錢確係開咗先例,仲講明要求部門跟進。投訴人又話當日嗰班警員協助官員同議員搭霸王地鐵,做咗幫兇。

但投訴人同時向秘書處表明呢次唔係投訴港鐵,只係提出上述兩點不滿,要求部門跟進。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十四條,任何人冇票進入和乘搭列車、冇繳付車費等,最高可罰款五千元。

可能因為呢個投訴,班議員至迫於無奈向港鐵回水四蚊雞,咁總好過賠五千蚊,點計都着數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