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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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橋環評報告遭提覆核

【本報訊】環保署署長去年批准備受爭議的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並於十一月發出環境許可證,批准展開工程,但剛開始施工便出現變數。法援署已代表一名有糖尿病及心臟病的東涌老街坊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該份環評報告採用過時的空氣質素指標,遠低於世界衞生組織於○六年發表的新指標,又沒有評估大橋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影響,故要求高院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

現年六十五歲的申請人朱綺華,是東涌富東邨居民,其住所鄰近港珠澳大橋連接赤鱲角至屯門路段的工程。她在入稟狀中稱患有糖尿病及心臟病,因擔心工程引致污染影響她的健康,故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香港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由八七年沿用至今,並無計算細小懸浮粒子影響,關於二氧化硫和臭氧的標準也太過寬鬆。學術界廣泛認為該指標已過時,連香港政府都承認要追上時代的步伐及建議用新指標,但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卻仍用八七年的指標。負責的顧問公司又沒有收集路邊空氣樣本及用不科學的數據。

入稟狀稱,港大公共衞生學院社區醫學系的專家意見認為,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未有評估大橋改變空氣質素後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另外,按九九至○八年東涌的空氣污染數據,○四年是空氣污染極高的一年,環評報告偏偏選擇由○四年開始分析,令人以為東涌空氣有改善,根本有誤導成分。

據認識申請人的離島區議員周轉香透露,申請人是富東邨老街坊,平日熱心社區服務,不時在邨內擔任義工,對於她就港珠澳大橋工程提出司法覆核感到意外。周表示,東涌不少居民均擔心興建港珠澳大橋會為該區帶來噪音及空氣污染,區內有組織已發起監察施工過程。

案件編號:HCAL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