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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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講機遮編號警又惹批評

一名交通警員日前執勤時疑貪方便,將對講機「咪頭」夾在肩章,遮蓋肩章上的警員編號,市民無法看到其編號,警方「認衰」補鑊,指會提醒前線人員留意。

本月六日下午,讀者劉先生在深水埗北河街與醫局街交界發生交通意外,一名交警到場,其肩章編號被對講機「咪頭」遮蓋,近距離觀察才發現交警將「咪頭」隨便夾在肩章上。

劉批評該警員處事「求其」,市民無法察看到其編號,警員編號與汽車的車牌性質一樣,應保持清晰可辨,遮擋車牌罰款是三百二十元,未知遮擋警員編號該怎樣處理?他又指擅自改變制服用途屬違反警察通例,促警方嚴肅處理。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承認穿制服的警員必須將肩章編號展示,但相信事件只是無心之失。

警方發言人表示,投訴警察課已聯絡該名讀者,對方不打算投訴,但希望有關警務人員的單位指揮官知悉事件。發言人又稱,已知會西九龍交通部,提醒前線人員留意。

讀者ireport_00021618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