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二十一歲女船務文員疑與相識的未成年女童發展成親密關係,期間女文員涉嫌以物件插入女童下體非禮,女童母親其後查閱女兒與女文員的手機短訊後,赫然發現可疑字句,追問之下揭發事件,報警處理。被捕女文員早前在屯門法院被控一項非禮罪,由於女被告不認罪及案中女事主未成年,控方申請讓女事主以視像系統作供,案件昨轉往粉嶺裁判法院再訊,三月十六日開審。
女被告鄧倩衡(二十一歲)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她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元朗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個單位內,非禮當時未滿十六歲的女事主X。女被告獲准繼續以二千元保釋候審,但不得騷擾證人。
兩人時有親密行為
據悉,女被告與女事主屬朋友關係,二人時有親密行為,女被告疑曾以物件插入女事主下體,女事主母親其後查看女兒與女被告的手機短訊內容,發現可疑字眼而向女事主大加查問,及後發現女事主疑遭非禮,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FLCC 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