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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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特赦」准歲晚擺賣有段古

花農獲准在農曆年前在旺角大球場的停車場擺賣年花,背後有一段「80後」未必知道的故事。早於四十年代前,港九新界各地的花農已聚集在界限街批發鮮花,供花店及花販入貨,後來,花農獲政府批准在界限街,即現時花墟一帶,批發鮮花,當時的花墟猶如天光墟,花農在清晨時分起擺賣,天光前便要散去。

但到一九五七年,政府決定將花墟用地改建成現時的花墟公園遊樂場,更禁止本地花農繼續經營,只安置遊樂場外的行人路作為花農批發鮮花之用。直至八十年代初,花農更進一步遭扼殺,以往界限街的合法花墟被取消,花農只有無奈地遷往花墟附近的路邊繼續經營,但已淪為無牌小販。

到二○○二年才獲「特赦」,但也是只准許在農曆新年前夕在旺角大球場的停車場,「短暫地」合法批發年花,並在場外指定位置,獲得「兩個桶位」的空間擺賣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