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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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女友潑通渠水男子恐盲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女侍應懷疑同居男友有第三者,乘對方睡覺時涉向他淋潑通渠水,令他受傷更有失明之虞。在事件中同樣受傷的女侍應即時被捕,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

女被告還押候訊

控方表示要索閱男傷者的醫生報告和索取法律意見,獲准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六日於觀塘法院再訊,女被告期間還押監房看管。

四十四歲被告鄭亞蘭,昨應訊時見她額頭、鼻和右臉頰都有紗布包紮,頭部亦被網形紗帽包裹。控罪指她在本月十五日於將軍澳厚德邨住所內,意圖使男事主李寶欽(四十二歲)外貌損毀而非法及惡意向他淋潑「飛魚牌」通渠水。她暫毋須答辯。

控方庭上要求案件押後,待索取男事主的醫生報告和法律意見,以決定案件審訊地點和控罪的合適性;控方續指本案案情嚴重,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醫生亦指男事主「好可能會盲」,故反對被告保釋,恐防她會傷害事主。

案件編號:KCCC 2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