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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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公投」違基本法精神

【本報訊】港澳辦及中聯辦前日齊聲譴責公民黨及社民連發起的「五區公投運動」違法違憲,但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卻繼續死撐「公投」無違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昨日接受電視訪問指出,「公投」活動沒有觸犯本港的刑事法,但確實有違《基本法》精神。

陳強調,《基本法》的背後構思,乃視香港為中國境內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而非獨立的政治實體,因此中央絕不認為香港應有關於「公投」的制度。

梁振英鄭耀棠駁斥公民黨

梁振英昨日亦斥:「公投喺任何一個社會都唔係一件輕易嘅事,有就有,冇就冇,唔可以搞一個甚麼變相公投或者五區公投等等,呢個係要小心。《基本法》有一百六十條,點可以話第一百六十一條無寫就可以做?」另一行會成員兼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形容「五區公投」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自說自話自設輸贏」的戲,炮轟公社兩黨「拿市民嘅錢玩佢自己嘅政治遊戲」,對港人不公道。

此外,新華社昨日罕有地發出林瑞麟的訪問稿,強調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都是《基本法》沒有「公投」制度,香港所有政團都必須依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辦事,特區政府不會接納推動公投法。他又指不論「五區請辭」運動有何結果,都不會影響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來處理香港的政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