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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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家長校長脫罪

【本報訊】上水區小學育賢學校校長陸利基被指在去年九月學校開放日時,涉嫌在課室及操場掃背捏臀非禮一名女家長,案件審訊時揭露替事主錄口供的女警中文水皮「臀」、「臂」不分。惟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裁決,則指女事主的口供「左右不分」,指她在警署落口供時稱「左臀」被摸,但是在庭上作供時卻堅稱是「右臀」;裁判官認為「左右不分」的矛盾,正正是案中被侵犯位置重要情節存有分歧,所以在疑點下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不成立。

已婚並育有兩名女兒的五十七歲陸利基,昨在無罪獲釋後,於庭外表示對裁決感開心,今日將返回學校崗位。他又稱因本案而消瘦,將會與家人食飯慶祝。

官指應留深刻印象

裁判官裁決指出,女事主X雖然誠實可靠,但是在重要情節上有重要分歧,官認為X的臀部被非禮應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她兩次於警方口供上都指「左臀」被非禮,但庭上經過長期盤問都鐵定為「右臀」;加上她曾經更改口供紙上的「臀」和「臂」字,卻沒有更改「左、右」,所以不應該出現「左右不分」的口供分歧。

案件編號:FLCC 32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