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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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恐嚇法官囚30月

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判決在即,該案早前審訊時,主審法官林文瀚接獲署名「陳振聰」的恐嚇信,而其他多名涉案人士亦接獲恐嚇信,事後被捕無業漢早前已認罪,直言犯案是想抹黑陳振聰。法官昨判刑稱,被告恐嚇法官,案情嚴重,須重判以收阻嚇,遂判囚三十個月。

四十八歲被告熊偉業,早前在區院承認藉郵遞寄送禁寄物品、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等共十四項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八日至八月底,先後向陳振聰、陳妻譚妙清、長子Wealthee Chan、龔仁心、警務處處長、高院法官林文瀚、宏霸數碼集團及其主席朱偉民等發出恐嚇信。

冒他人身份圖嫁禍

法庭替被告索閱的精神報告,顯示他犯案僅因性格而非精神問題;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先天長短腳不良於行常遭譏笑,自幼自我形象低落。而關心時事的他對社會的不平事更特別感興趣,終作出愚蠢及無聊惡作劇,現已深感後悔,其父亦因擔心兒子官司更鬱鬱而終,被告並向眾受害人道歉。

法官判刑說,明白公眾對龔如心遺產案的關注,認同每人均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絕非毫無制約。而被告在案中除致函洩忿及咒罵外,未有顯示其他動機,被告將無辜的譚姓第三者之身份證及電話號碼寫在信中,以圖嫁禍。

法官指被告在案中最嚴重的行為是恐嚇法官,他自稱「陳振聰」致函恐嚇林官,指稱要林判「陳振聰」勝訴,否則會收買他人要脅林的安全。法庭指任何法官判案必定公允持平,雖林官之專業毫不受該信影響,但法庭有責任及需要向公眾發出訊息,干預法官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之行為,均須嚴懲。

法官又稱,被告的信附有陰司紙,語文水平低,而且通篇充斥粗言辱罵,犯案手法極為幼稚。

案件編號:DCCC 1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