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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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阿婆食屎院舍或檢控

上水南方護老中心發生「逼阿婆食屎」的虐老案件,涉案的護理主任被判監六個月後,社會福利署早前已決定扣減該院舍的買位數目四十個,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按《安老院條例》檢控院舍。針對接連發生安老院虐老事件,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制訂專門法例保障長者,但勞工及福利局則表明無此需要。

發生虐老案件的南方護老中心,牌照有效期至今年四月三十日,社署至今未有接獲其續牌申請。根據《安老院條例》,安老院持牌人可於牌照期滿前四個月起,至期滿前兩個月止,向社署申請續牌最長三年,但署長有權發出較短期牌照。

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強調,虐老絕不可以容忍,社署正諮詢法律意見,或向有關院舍提出檢控。律政司發言人則拒絕透露詳情。

不過,有議員質疑有關懲處並不足夠,認為應吊銷該院舍牌照,以收阻嚇作用。議員梁國雄則指,本港有專門法例保障兒童及少年,促當局另訂專項法例保障長者。

處罰過輕 業界蒙羞

張建宗回應稱,虐老屬刑事罪行,加上受虐長者可按《家暴條例》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免受親屬騷擾,認為無必要另訂法例。當局每年接獲約二百八十宗有關安老院投訴,九七年至今已有五十七間院舍被成功檢控。

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認為,事件對業界是一種恥辱,認為法庭對涉案護理主任懲罰過輕,但相信事件屬個人操守問題,社署應了解清楚才作出檢控院舍的決定。

另外,協會一項調查發現,在受訪的三千二百一十四名六十五歲以下長者及四百二十名家屬中,分別有六成九及七成四贊成輪候入住院舍需要經濟審查,也分別有八成一及八成半贊同「錢跟老人走」的安排,另約有九成的受訪長者及家屬贊成設立安老院舍評審分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