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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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中文水皮錄口供「臂」「臀」不分

【本報訊】辯方昨盤問X時,揭露替X錄口供的女警「臂」「臀」不分,四次在口供紙上錯將「臀」字寫作「臂」字,辯方原質疑X虛構情節,先是說被捏臂,及後才改口說是捏臀,X加以否認,強調因不諳繁體字才未能即時察覺女警寫錯字;控方終要傳召該女警出庭澄清,她自認誤將「臂」字當「臀」字寫,主控不禁贈言:「希望你以後盡量要喺中文方面進修多啲!」女警聞言尷尬傻笑。

而辯方昨盤問X時提出不同版本,例如指被告的搭肩、扶手及扶背動作其實只是西方禮儀,來自內地的X因不習慣才有所誤會,惟X爽快回應:「都唔係咩習慣,係女人都唔鍾意!」

旁聽市民插口遭薄斥

辯方又指被告根本無捏X臀部,只是在搭着X肩膀時,X剛好轉身,他的手才自然地掃到X背部,維時亦僅一、兩秒;X對此也巧妙回應:「個啲時間對我嚟講有一萬年咁長!」她雖眼泛淚光,但說時毫無懼色。

另外,由於案件情節敏感並涉及學校風化案,引起公眾關注,昨吸引了約三十名男女到庭旁聽,有女市民因不熟悉法庭禮儀,在證人作供時高聲插口而遭裁判官薄斥;亦有女市民表明自己育有子女,從新聞得悉本案後特地前來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