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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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放任原居民開山造墳

【專案組記者黃燕雯報道】不少先人因骨灰龕位短缺而出現「死無葬身之地」,但擁有山地殮葬權的新界原居民的山墳卻愈建愈大,動輒佔地逾千平方呎,甚至有人為愛犬建墳墓(圖)。民政及地政兩署採取放任政策,令土地不斷被開山造墳,雖現有如兩百個維園面積認可墓地,但已開始供不應求。

自八十年代開始合資格的原居民逝世後,可安葬於認可殮葬區。「以前嘅墓都好規矩,但近五、六年愈起愈大。」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出,相信是與村民愈來愈富有有關;亦有人擔心日後不夠地殮葬,所以「趁早霸住先」。現時墓地面積的大小並沒有規限,地政總署只規定墓地及毗連地方之挖土及填土工程須盡量減至最少。

記者巡視一個位於元朗的認可殮葬區,發現有近年才新造的山墳佔地近兩千平方呎。由於建墳若需砍樹需得地政總署許可,所以有人不惜殺樹。而霸地情況更已蔓延至認可殮葬範圍以外,一幅非認可葬地的山坡兩年前突然被夷平,現時放置了十多個金塔,黃偉賢多次向地政處投訴,惟當局只在旁邊叢林豎立「不准非法佔用,傾倒泥頭垃圾及挖掘」的告示,便不了了之。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警告,為建造墳墓而砍伐樹木,自然生態受到破壞,他認為地政總署應盡快全面檢討原居民土葬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