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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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政府唔肯規管 索K的士通街走

【SUN特搜小組記者李嘉怡、周景文、吳君豪報道】的士司機索K駕駛個案湧現,近兩星期已發生三宗,反映「迷幻職業司機」已成公路計時炸彈,隨時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現行法例,並無針對職業司機濫藥訂出具體規管,運輸界較早前建議政府強制職業司機購買個人保險,凡是曾索K的職業司機,將不獲續保,亦即等如無法再揸車搵食,自碎飯碗,惟當局不肯接納建議,對索K司機通街走危害市民,仍然無計可施。

「嗰次冇撞車真係好彩,政府一定要立法監管藥後駕駛,唔好再攞乘客條命嚟較飛!」任職護士的陳小姐憶起碰上「迷幻的士司機」仍猶有餘悸。她在去年底於中環乘的士往醫院上班,途中發覺司機神情怪異,駛到一燈位前更突然煞車,伏在軚盤上胡言亂語。雖然最終抵達醫院,但陳小姐發現司機找贖給她那張夾在大腿上的百元紙幣,竟然沾有白色粉末,懷疑是毒品,頓時被嚇至花容失色。

司機贊成續牌強制驗毒

迷幻司機愈來愈多已是不爭的事實。根據運輸及房屋局資料,過去五年有二百四十五名司機在車禍喪生,當中三十五人體內殘留一種或以上藥物,其中十三人驗出體內殘餘氯胺酮(即K仔)、嗎啡及可卡因等,另外十人證實曾同時服藥及飲酒。警方數字亦指出,○七年至去年十一月,共接獲六宗涉及藥後駕駛的交通意外報告,但最近兩星期,已經先後有三名的士司機疑索K駕駛被警方拘捕。

不過,現時並無針對藥後駕駛的法例,亦無法例賦予警方要求駕駛者接受藥檢,最多只能以危險駕駛罪名提出檢控。據《道路交通條例》第三十九條《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汽車》訂明,駕車人士當時受到酒類或藥物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即屬違法。倘藥後駕駛涉及意外或人命傷亡,司機可能會被控以危險駕駛,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名。如警方在車內發現危險藥物,或司機管有危險藥物,則可起訴司機藏毒。

「我哋唔想見到搞出人命,政府先嚟亡羊補牢!」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業界非常關注此問題,已向運輸及房屋局建議,由政府立法強制所有職業司機購買個人保險。他說:「司機如有違法行為,如索K駕駛,就不獲保險公司續保,以後唔可以繼續做職業司機,相信法例有阻嚇力。」任職的士司機近二十年的劉先生則贊成職業司機在續牌時強制驗毒:「只要行得正、企得正,使乜驚呀!」

政府嫌複雜艱巨難立例

政府對建議卻有保留。運輸及房屋局向本報表示,因難以確定每種藥物服後對駕駛行為所產生的影響,且藥物定義包括一般成藥,故為藥後駕駛罪行訂明相關標準和安排,是一項複雜及艱巨的工作。當局留意海外相關法例及快速藥物測試儀的研發,以評估如何完善法例。至於業界建議強制職業司機購買保險,當局認為此舉會增加司機開支,對守法司機不公平,故不予考慮。

藥後駕駛工作小組前成員兼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直指政府是無計可施:「驗尿又話侵犯人權,頭髮驗毒又未普及,而且要等幾日先有結果,執行上有困難。政府對藥後駕駛嘅態度,只係停留喺個『講』字。」他認為政府現時只有加強教育和宣傳,提醒駕駛者切勿藥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