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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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及死亡賠償有望調升

本文重點
【本報訊】因工受傷或死亡的法定賠償金額凍結十二年後有望調整。政府檢討現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後,因應名義工資指數上升及物價指數下跌,建議將該條例下五項相關補償項目,包括計算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上限、因工死亡的最低補償金額等(見表),一律調高百分之二點三四,而需要下調的項目則繼續維持在現有水平。

勞工顧問委員會今日將討論《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的補償金額檢討結果。政府每兩年會因應統計處的名義工資及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檢討有關補償金額水平,在九九至○六年的四次檢討中,兩項指數均出現負增長,而對上一次檢討即使有增長亦不足抵銷累積減幅,勞顧會為免受影響僱員生活困難,未有按機制下調補償金額,維持在九八年八月的水平。

據了解,當局按統計處○七及○八年的資料發現,名義工資指數上升百分之二點三四,而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則下跌百分之六點八八,是首次出現兩項指數變動不一致。當局認為若嚴格按檢討結果調整補償金額,《僱員補償條例》下有五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將上調百分之二點三四,另有四項則需下調至少百分之六點八八,而《肺塵病條例》則有五項補償金額亦需下調至少百分之六點七三。

保費可能跟住加

勞顧會轄下僱員補償委員會早前曾討論檢討結果,委員一致認為申請賠償個案中不少屬嚴重工傷,而肺塵埃沉着病則愈來愈少,按機制調低賠償金額會影響索償人士,故應維持現有水平。至於五項需增加金額的項目,因主要涉及死亡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應按機制調整。不過,當局徵詢香港保險業聯會意見後認為,若調高補償,保險索償成本將會增加百分之零點一八九至零點二五,保費可能要上調。有勞顧會資方代表指,機制應是可加可減形式,過往指數下調亦未有調減,今次指數上調便即時調高,長遠來說機制恐會有加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