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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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30保險從業員遭扣佣800萬

【本報訊】逾三十名保險從業員不滿本與保險公司簽訂自僱合約,但自行辭職後卻反被公司以不同理由解僱,遭扣起佣金、獎金及公積金等應有福利,總金額涉及超過八百萬元。有經紀更反被追討過往所發的獎金近一百二十萬元,最終破產收場。受影響的從業員昨宣布成立保險及財務業從業員權益小組,透過工會向保險公司索償。

從事保險業十五年的李先生,去年突被永明金融指「與上司發展方針有分歧」遭解僱,更按合約條文向他追回過去三年零四個月所得的獎金。他事後始發現原來他當初簽署是一份為期四年的自僱合約:「炒得毫無先兆,早排先登報表揚我,點知轉頭就炒。」由於無力還款,他被迫宣布破產,加上被公司扣起的公積金、訟費及失業九個月等,共損失近三百萬元。受影響之一的鄭先生(圖)亦稱,被公司以不誠實為由解僱後共損失十多萬元佣金及長期服務金,有從業員不滿公司手法向特首辦求助。

被指不誠實違守則

多名國衞保險從業員亦投訴自行辭職後,未幾便被公司以「不誠實、違反守則」等理由解僱,遭扣起薪金、佣金及長期服務金等,金額由數萬至二百多萬元不等。永明金融昨未有回應,國衞則稱被解僱員工因違反代理人合約,但不便透露詳情。

成衣業、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張麗霞指出,本港保險從業員達五萬多人,逾九成以代理人身份長期受僱,但因為保險公司與從業員簽訂自僱合約,勞工處及勞資審裁處便以自僱為由拒絕受理剝削案件,她要求當局盡快釐清自僱人士定義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