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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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師有私隱 學童無保障

如果你個女喺學校讀書,但你又聽聞間學校有教師係色情狂,你會點樣諗?咪以為唔會有咁嘅事,嗱,本報就踢爆,有個偷拍少女裙底嘅色情狂中學教師,定咗罪,但仲喺學校教緊書。

話時話,呢個教師真係十足賤男。佢喺地鐵站見到一個着低胸背心同迷你裙嘅女仔,就用手機偷影人哋嘅裙底,仲影咗十五張咁多。點知畀人當場捉到,後來喺法庭認罪,被判二百幾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奇就奇在,佢呢頭被定罪,嗰頭就去咗另一間學校執教鞭。

咁都得!明明有風化案底,點解都會請㗎?呢種色情狂,畀個細路佢教,咪等於送羊入虎口?更奇嘅係,件事係由學生首先踢爆,同學之間竊竊私語。有女生直言,知道學校有色情狂,但係又唔知邊個係,如果唔好彩畀佢偷拍裙底咪好蝕底,惟有多穿打底褲自保。

校方承認,請人嘅時候冇主動查問佢有冇案底,對方亦冇主動申報。校方實在太官僚,其實呢單案事發時通晒天,校方稍為問多兩句,就可以知道真相。但係佢哋偏偏聽淫師一面之辭,唔中招至奇。

不過,又唔怪得晒學校嘅,講到底,教育局難辭其咎。教育局喺淫師到校兩個月後至通知校方,話佢曾經干犯刑事罪行,叫校方關注,唔係遲早會曝光,但係又冇講點處理,直情係卸責。

教育局回應本報查詢時仲話,任何人如果要喺本港註冊學校任教,必須向教育局註冊為教員,仲要申報個人有否干犯有損品格嘅刑事罪行。申請人如申報曾干犯罪行,局方認為佢唔適合做教師,可以拒絕申請。

呢條規定好似幾嚴謹,可惜形同虛設,因為教育局冇規定註冊教師應徵教師職位嘅時候,要主動向學校申報有冇犯過罪,亦冇規定校方要審查申請者有冇案底。而現時註冊教師定咗罪,使唔使吊銷教師資格,亦由教育局話晒事。更弊嘅係,教育局以私隱為理由,唔肯向學校披露註冊教師涉及性罪行嘅資料。

叮佢個鎯鎯!咁樣做實在太荒謬,正如有教育界人士話齋,教師有冇風化案底,已經唔係私隱,而係關乎佢仲適唔適合教書嘅大事。

所以話,教育局嘅教師註冊制度漏洞百出,唔怪之得有業界人士直斥「只管註冊,唔管操守,封閉資料,懶理學生嘅生死」。

當局罔顧學童福祉,淫師就變本加厲,家陣學校真係乜都有,有教師同未成年女學生去時鐘酒店開房,有教師同女學生玩「車震」。由○六年至○八年,就有七名教師涉及性犯罪被法庭定罪。咁樣搞落去,學生仲邊有心機讀書呀?政府係時候做番啲嘢嘞。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