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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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仁前校長追男秘書180萬

【本報訊】港島名校番禺會所華仁小學退休校長林英偉,聲稱於逾二十年前贈送了十萬元給校內一名男秘書,助對方在銅鑼灣華倫街置業,及後再應對方要求,幫手供樓和繳付雜費,換取該處一半業權,但對方前年以四百四十萬元賣出該物業後,只分了四十萬元給林。林已入稟高院,向對方追討一百八十萬元。

番禺會所華仁小學是香港華仁書院的直屬小學,是區內名校,獲浸大取錄的神童沈詩鈞也曾入讀該校,名人校友包括李克勤、張智霖及鄭嘉穎等演藝界人士。入稟狀透露,原告林英偉,曾任該校校長,至九五年退休。被告趙宏琪則是該校秘書。

負責供樓及雜費開支

原告於八八年十一月按被告的要求,送了十萬元給被告,協助被告在華倫街二十五號置業成為業主,條件是要被告舉家搬入該處及停止租屋,並要被告用以往租屋的租金供樓。被告於同一個月內以個人名義,用四十八萬元購入涉案物業,其中十萬元來自原告所送贈的款項,被告自己出了八萬元,而餘款則向銀行借按揭貸款。  

被告後來沒有搬入涉案物業,打算留待有好價錢時出售獲利,並繼續租屋住,但無力一併交租和供樓。兩人遂於八九年初達成口頭協議,原告會負責涉案物業的開支和雜費,並每月出三千元供樓,他們兩人將平分業權和日後出售該處的得益。原告先後為該物業付了逾七十萬元。

440萬樓款僅分40萬

被告於○八年十一月以四百四十萬元出售該物業之後,原告以為可以分得二百二十萬元,但是被告只分了四十萬元給原告。原告曾經發律師信向被告追討,但被告仍不肯付餘款,原告遂入稟向被告追討餘款。

案件編號:HCA 25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