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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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維修擬開放投標

【本報訊】房屋署轄下約七十萬個公屋單位中,六成的管理、清潔、保安及維修服務,是以「一條龍」形式外判予多間房署前員工自組的管理公司負責。房署現正研究將維修服務分拆,開放予不同公司投標,增加彈性,建議最快本月交房屋委員會討論。有外判商指採用一條龍形式外判服務後,每戶管理成本大減,批評新做法是倒退,亦削弱現有外判商生存空間。

房署正檢討實行十年的「一條龍」外判公屋管理工作模式,初步考慮推出不同的合約組合,包括將小型維修工程合約外判。消息人士表示,房署評估後認為,收回的小型維修工程不會全數改由房署負責,加上不斷有新屋邨落成,相關職位需求量大,估計不會影響外判商聘請的工人數目,影響工人生計。

承辦二十條屋邨管理工作的房署最大外判商負責人潘建良表示,房署前員工自組的管理公司,已由最初二十間減至六間,估計房署是擔心繼續採「一條龍」模式外判服務會增加風險,因此推行新做法,吸引其他大公司再入標。他指出,實施「一條龍」外判服務後,每戶管理成本由五百元減至三百多元,成效顯著,批評實行新做法是走回頭路,反建議房署降低成為承辦商的門檻,引入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