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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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酒駕炒車面臨聆訊

【本報訊】酒後駕駛問題全城關注,警方早前更表明於節日加強執法,但一名休班警員卻「知法犯法」,於聖誕夜涉飲酒後駕車,在尖沙咀發生交通意外,雖「吹波波」未超標,但將面對紀律聆訊,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執法人員及官員不應明知故犯,建議政府應加重罰則,即時吊銷駕駛者執照。

涉及意外警員隸屬海傍分區警署,聖誕節當天凌晨三時許,休班警員駕駛私家車在尖沙咀漆咸道南與金馬倫道交界時,與一輛的士相撞。交通警員到場調查,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曾飲酒,案件已交由西九龍交通部意外調查組跟進調查。

警方發言人證實一名休班警員駕駛私家車,當日在尖沙咀與一輛士相撞,並錄得一百毫升呼氣樣本含有六微克酒精讀數,並無超越法定水平。發言人續指該休班警員所屬分區會跟進有關紀律事宜。

執法者不應知法犯法

警方資料顯示,○九年一月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為二百五十七宗,而酒後駕駛引致的致命交通意外有兩宗。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黃容根表示,無論任何人飲酒後絕不應該駕駛,輕視其後果,最終導致悲劇發生,執法人員及官員更加不應該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