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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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邨驚現露下體怪客

【專案組報道】大埔太和邨驚現露體狂。露體漢趁女住客獨留單位時,隔着鐵閘將下體塞入屋內,雖然女事主認出露體狂是同樓住客,但警方並無拘捕行動,房署亦視若無睹,變相縱容疑犯繼續滋擾居民,居民已群起簽名,要求房署將該男住客調遷。

今年八月底,一名居於太和邨的少婦獨自在家中看電視,為了通風,她關上鉸剪式摺閘後打開大門。突然門外傳來怪聲,少婦駭見摺閘外一名只穿內褲的男子將內褲除下,並將勃起的下體伸進摺閘的夾縫。少婦大聲喝令男子離去,但露體狂無動於衷,少婦無計可施,惟有將大門關上,她受驚要由家人代為報警。

同層九成住客聯署「迫遷」

消息人士透露,雖然單位摺閘的掛布遮住了露體狂的樣貌,但少婦仍清楚看見他的髮型、內褲款式及拖鞋,肯定對方是居住於同樓層的一名中年男住客。其實該名男住客早已惡行昭彰,經常穿着內褲在走廊出沒,隨處小便。今次事件令女住客出入皆提心吊膽,全層樓逾九成住客已就此聯署,要求房署調遷該名男住客。

警方發言人證實今年八月底收到報案人求助,由於現場單位的鐵閘上半部被布簾遮蔽,故女事主未能看到疑人容貌;警員亦曾到可疑男子單位調查,但未發現可疑地方及獨立證人,因而沒有證據採取拘捕行動。

「滋擾居民嘅事一再發生,房署又唔主動搵人追查,唔通要等到有街坊再出事先做嘢咩?」身兼該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黃容根表示,露體事件發生後,房署亦未見採取任何行動。

無獨立證人不拘捕真荒謬

房署發言人回應表示,已勸喻該名男住客檢點行為。據悉,該名男住客曾承認僅穿內褲於走廊活動,並被其他住客發現。該幢大廈的管理公司已於該層樓加設簽到簿,加強巡邏。

警方指女事主未能看到疑人容貌,又缺乏獨立證人,因而沒有證據作出拘捕。但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直斥荒謬:「好多強姦案都冇獨立證人,受害人亦未必見到疑犯個樣,疑犯係咪有罪應交由法庭進行審判,而唔係警察。」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猥褻暴露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一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