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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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推銷電話倡特定字頭識別

本文重點
【本報訊】真人推銷電話不良推銷手法無孔不入。消費者委員會數字顯示,今年一至十一月,總共接獲三百五十二宗有關真人推銷電話不良推銷手法的投訴,涉及電訊、廣播、美容及保險等行業,消委會建議為此類推銷電話的號碼編定特定字頭以作識別,讓電話用戶決定是否接聽。

消委會指出,有關真人推銷電話不良推銷手法的投訴,內容主要涉及失實陳述。二十多歲的李小姐身高五呎四吋,體重一百磅,身形十分標準。她於今年六月開始,多次收到一間纖體公司電話,聲稱可以安排中醫、西醫及營養師替她免費身體檢查,最後她經不住游說,前往該間纖體公司,結果發現事實與電話推銷內容有很大出入。

李小姐向電台投訴指當時纖體店內只有一名店長為她磅重,並叫她用手握着脂肪機測脂,「之前喺電話講只需十五至三十分鐘,其實佢哋未逼到你簽卡係唔會畀你走,困咗我兩個幾鐘。」

促設合約冷靜期

李小姐表示,職員一直不准她離開房間,她為求脫身,終簽下了價值兩萬多元的合約,並付了一萬六千五百元作減肥代言人按金。事件擾攘半年,李小姐最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希望追討損失。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在電台表示,建議當局可考慮為此類真人推銷電話設立一個特定的字頭,讓市民識別,見到此字頭的電話號碼來電時,自行決定是否接聽。她又再次提出政府應立法設合約冷靜期,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