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以言入罪判決劉曉波監禁十一年,宗吾我身為厚黑之徒的守護天使,我當然沒有甚麼意見。畢竟言論自由永遠是野蠻官僚的最大敵人,因此有必要把真心愛國的逆耳忠言趕盡殺絕,以此維護唯我獨尊的專制局面。
以言入罪不必多說了,此乃富於中國特色的依法辦事,外國洋鬼子當然不得說三道四粗暴干預內政,哪管國際形象會不會因此嚴重受損。我今天主要跟大家研究一下醉酒駕駛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謎團。
十二月二十四日聖誕節前夕,一名二十四歲青年駕駛私家車釀成奪命車禍,在秀茂坪順利邨從後把一名四十四歲深受學生愛戴的男教師撞死。酒精測試顯示,司機涉嫌醉駕,體內酒精濃度超標兩倍。
好了,又是醉駕闖禍,又是無辜慘死,人們不禁要問,這次法官大人是不是繼續法外開恩,輕判了事?
根據過往案例,法官大人始終非常仁慈,法庭對於醉駕殺人始終抱持寬待態度。譬如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去年一名男子在東區走廊醉駕撞死一名鐵騎士,法官僅僅判刑四年罷了。今年初,落馬洲又見醉駕車禍,導致六人死亡,儘管控方以可判終身監禁的誤殺罪名控告肇事司機,然而法官最終只判監六年,出獄後還可以重新考取駕駛執照。難怪死者家屬十分不滿,認為一條人命只值一年實在太便宜。
法官鋪後路免闖禍受重罰?
為甚麼會寬待醉駕的呢?對於這麼一個莫名其妙的謎團,依循正常途徑是很難明白的,不如從另一個不怎樣正常的角度觀之——有陰謀!
讓我們利用陰謀論推測一下:嗯……法官自己也會開車,包括親朋好友在內也有機會醉駕,要是從嚴罰之,豈不自討滅亡?因此嘛,必須鋪好後路,萬一自己也闖禍了,毋須面臨重如泰山的嚴苛刑罰。
有人可能會說,這個陰謀論對大公無私的法官大人而言是大不敬的冒犯啊。不得不承認,確有冒犯之嫌,問題卻是,小市民真是大惑不解嘛,死難者確是有冤難伸嘛,不嚴懲醉駕殺人無以撫平民怨嘛。此所以,你最好以實際行動證明這個陰謀論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