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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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不良銷售部門互相推搪

【本報訊】服務行業不良銷售手法存在多年,消費者委員會近日更揭露多宗營銷商近乎欺詐的銷售手法,立法會議員昨齊轟政府立法規管程序太慢兼卸責。當局昨表態稱預料下月底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修訂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將整個服務行業納入監管範圍,並特別處理預繳式收費及有誤導成分等銷售手法。

不過,議員擔心未必能趕及立法年度前完成修例,將有更多消費者受害,他們批評政府各部門過去互相推搪拒絕受理市民投訴,非急市民所急。

預繳式收費擬納監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指,已與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張炳良會面,就維護消費者權益交換意見。她認為,打擊不良銷售手法要更快更準,最可行的方法是修訂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較重新立例快。初步傾向將服務業納入監管條例範圍,亦會着手處理高危行業,包括預先繳費服務,規範令消費者受壓、不知情下購買服務及有誤導成分的銷售手法,下月底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消委會對有關建議表示歡迎。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炮轟政府的修例工作進度太慢,澳門早於○八年已立例打擊層壓式傳銷手法。他指不良營銷手法層出不窮,消費者受騙個案近年多不勝數,當局討論多時延至下月才向立法會提交政策性文件,接着仍要修訂草案,開設法案委員會討論,意味修例工作至少一年半載,未必能趕及明年七月立法年度前完成。

倡吊銷牌照以收阻嚇

他又指,過去協助市民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指因權限未能處理;向警方備案則要求提供足夠證據;轉向電訊管理局求助,卻又被指涉及營商手法不受理,政府多個部門如同太極高手,處理投訴「懶懶閒」。

另一名議員陳偉業則指現時大部分不良銷售個案均涉及收費電視或電訊公司,政府如只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只是針對員工銷售,未能擊中要害針對公司機制問題。他建議當局應就發牌條例加強監管,將不良銷售納入吊銷牌照條款,以免最終淪為無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