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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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債回購涉放生違規銀行

【本報訊】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舉行聆訊,再次傳召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作供,有議員批評金管局和證監會「自己查自己」欠公信力,兩個監管機構與銷售銀行提出的迷債回購協議更容許違規銷售的銀行逃離法網。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於去年初已建議銀行調高零售信貸掛鈎產品的風險評級,曾俊華承認在事後才知悉。

曾俊華表示,這是監管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港府不會干預。他又推說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在去年雷曼倒閉前與金管局的會議上也認為雷曼財困對本地銀行體系影響不大。

金管局證監會「自己查自己」

議員劉慧卿質疑,雷曼事件後金管局和證監會只是「自己查自己」,欠公信力亦不符國際標準。議員甘乃威批評,監管機構不對已接受回購協議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是容許違規銀行「逃離法網」。小組主席何鍾泰稱,向曾俊華取證的工作已暫告一段落。下月八日及十二日再傳召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而前證監會非上市投資產品高級經理高秉忠至昨日仍未回覆小組,但小組已預留一月下旬聆訊高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