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侍應涉性愛片段勒索舊愛

本文重點
【本報訊】茶餐廳男侍應涉以性愛片段勒索曾經同居、有十歲兒子的寡婦,被控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並稱○七年六月結識被告後開始同居,惟兩年後因性格不合分手並要求被告遷出,有人卻出言恐嚇,並稱有「唔見得光嘅嘢」應該放在哪裏。

事主家姑曾交錢

三十七歲男被告陳耀斌,控罪指他於本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一日間,要求X交出金錢,及要脅X撤銷向警方作出的申訴。現年三十一歲的X昨在屏風後作供,稱獲悉家姑就被告遷出給予一筆金錢後,X要求對方不要再聯絡其家姑,被告卻稱:「有啲唔見得光嘅嘢畀你睇,你見到後會直接畀錢我!」更稱「放响你度定你個仔度好呢?」X受驚下切線並即時報警。事後被告將載有性愛片段的記憶卡交給X,揚言其子及全世界三日內都睇到,之後被告又稱若事主直言不銷案,會以其他方法「對付你」。控方案情指,警方於同月三十日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將性愛片段交予X及叫對方銷案,聆訊繼續。

案件編號:DCCC 8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