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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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誰來保護消費者

商業社會陷阱無處不在,香港人人一手機,隨着手機功能日新月異,騙徒手法亦無孔不入,市民中招機會也愈來愈大。

消委會剛公布的手機服務爭議投訴個案,叫市民如夢初醒。原來港人分分鐘成了無良資訊公司的「人肉提款機」還矇查查,墮入無底洞卻無法自拔,簡直匪夷所思。

市民每日收到無厘頭的手機短訊不知凡幾,當中不少以「免費」作招徠,殊不知這往往是陷阱所在,最終以荷包大出血收場。

魔鬼盡在細節,沒看清那些不易察覺的相關條款便確認「免費登記」、「免費下載」,其實等同簽下任人宰割的「賣身契」,讓對方日後狂發短訊掠水。每月扣一百幾十元已屬「有良心」,月結單一兩千元也不稀奇,最離譜的甚至會收過萬元垃圾短訊費。

如此服務,顯然有詐騙之嫌,而消委會今年頭十一個月收到的相關投訴,已經達四百七十宗。叫人難以想像的是,電訊管理局同期收到大批短訊收費投訴,但至今竟然未作出過任何檢控,只是提醒市民確認有關服務時要看清楚條款,隻字不提自己監管失職。

當局對市民利益漠不關心,與雷曼迷債風波何其相似。大多數迷債苦主均在沒留意合約細節情況下被誤導,損失畢生積蓄。金融機構的銷售手法顯然出了問題,但負責監管的證監會和金管局至今不承認失職。層層卸責,誰能保證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市民成了冤大頭,監管機構不聞不問,好官我自為之。香港「消費天堂」美譽不再,「掠水天堂」實至名歸。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