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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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明年減薪5.38%

全港一萬八千多名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將於明年一月起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以立法形式促成高級公務員減薪,但公務員職系架構檢討及來年薪酬趨勢調查結果落實,部分公務員可追溯至今年及明年四月起加薪,令公僕薪酬「加快減慢」,甚至「先加後減」。議員炮轟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笨拙」,要求政府制訂更靈活的薪酬可加可減機制。

行政會議於今年六月通過高級公務員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每年可為庫房節省超過二十一億元公帑開支,但減薪須立法進行,在公僕團體反對及議會放暑假影響下,減薪草案拖延五個月至昨日才通過,生效期亦延至明年一月。

然而,行會在個多月前才通過的公務員職系架構檢討結果,加薪建議獲准追溯至今年四月起生效,受惠公務員包括受今次立法減薪影響的五千多名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可享「先加後減」。若來年度趨勢調查顯示高級公務員應加薪,按例亦可追溯至明年四月起生效,意味高級公務員在減薪僅三個月之後,便可望重新加薪,明顯是「加快減慢效期短」。

議員批立法毀合約精神

立法會昨辯論減薪草案時,不論是贊成或反對草案的議員,都批評調整機制「笨拙」。葉劉淑儀批評透過立法減薪是破壞合約精神及將問題政治化,加深勞資雙方矛盾,打擊公務員士氣,無助建立和諧社會。她又說,現時私人機構已陸續加薪,公務員減薪的效果嚴重滯後於實際經濟情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重申,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行之有效,即使效期較短,亦不是不依機制減薪的理由,又指明年公務員能否獲得加薪及追溯執行,現在言之尚早。草案最終以二十九票贊成、二十三票反對及一票棄權獲通過。吳靄儀及何鍾泰分別提出,要求將減薪幅度調低至百分之三點四及百分之二點九一的修訂,則以差不多相同票數被否決。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透露截至今年六月止,政府共聘用一萬六千一百八十六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較去年增加約一千六百人。該局自○六年檢討後決定將四千個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崗位的職務,改由公務員執行,至本年六月三十日,上述崗位已有二千八百四十個被公務員取代,餘下的一千一百六十個職位,亦會在有關非公務員合約員工約滿後,於未來一年逐步被公務員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