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浪灣迎月夜命案昨在高院續審。案中其中兩名被控蓄意傷人罪的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獲釋的兩名被告,分別為首陳永輝(三十四歲、飛機師)及第三被告周繼強(三十七歲、滑浪用品店東主),兩人被控在去年九月十三日,在石澳大浪灣村棠記士多外,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梁志榮,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法官昨日對陪審團表示,基於法律上之理由,他指示陪審團判兩人罪名不成立。
此案現剩下三名被告受審,分別為被控蓄意傷人的第二被告黃思豪(三十五歲、文員)及第四被告顏新志(四十九歲、電器技工),和顏新志的胞弟,即被控謀殺罪的第五被告顏力光(四十六歲、工程師)。
案件編號:HCCC 1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