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兩少年劫的士認罪頂證同黨

四名年僅十四至十七歲少年為「賺快錢」,涉拉雜成軍打劫的士司機,四人乘的士到屯門蝴蝶灣泳灘後,後座即有人大叫「Action(行動)」,之後分別有人從後將司機箍頸及搶錢箱。但司機大叫及頑抗,力保錢箱不失,童黨見事敗逃走。涉案被捕四名少年昨於區院被控一項串謀行劫罪,其中兩人認罪並會擔任控方證人,頂證另外兩名不認罪的同黨。

被告分別是戴天浩(十七歲)及三名分別姓劉、黃及畢的被告(十四至十五歲),同被控今年六月六日串謀行劫五十二歲的士司機事主羅耀興。劉與畢昨認罪,將擔任控方證人頂證不認罪的戴與黃。

事敗逃走 仍被認出

控方案情指,事主於事發日下午五時許駕駛新界的士,於荃灣接載四名被告往屯門蝴蝶灣。期間坐在前座的畢,不斷查問事主有否一千或五百元紙幣找贖,當的士抵達蝴蝶灣後,有被告要求的士駛至盡頭,當停車後被告如常支付車資百多元,惟找贖期間後座有人大叫「Action」,一眾被告即行動,分別有人從後向事主箍頸,亦有人上前搶事主的錢箱,事主遂大叫求助。

事主奮力保護錢箱,眾被告最終未能劫得錢箱,見事敗即逃走。事主即時報警,並在蝴蝶邨內認出一眾被告,警方拘捕眾被告,警誡下其中兩名被告表示是中學同學,之後在網吧及透過網絡遊戲結識其餘兩名被告,四人在事發當日見面時,有被告表示「要錢」而建議打劫。

案件編號:DCCC 8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