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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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知健:建議驗DNA取代收集資料

【本報訊】前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成員龍炳樑估計,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生效後,他精人工授精個案大減九成,建議管理局考慮採納DNA鑑別技術來防止亂倫問題,取代強制收集捐精者資料的做法。

法例禁絕精子買賣

本身為仁安醫院輔助生育中心負責人的龍炳樑指出,現時法例主要參考英美等地做法,當初未預視外國與本港環境不同而衍生的問題。外國人口眾多,不乏捐精者,他們亦較願意將個人資料提交精子庫,而港人對捐精則較避忌。以往港人可從外國精子庫買入精子,但現行法例禁絕精子買賣,且外國精子庫捐精者資料亦不符本港法例要求。

他表示,隨着科技進步,即使男性睾丸內只得一條精子亦可成功生育,故近年需要捐精的個案減少,但仍有小部分「無精症」夫婦苦候他人捐精。以仁安為例,現時有二十多對夫婦「排隊」。本港有七間中心提供存配精子服務,但今年只有八宗他精人工授精,他估計法例生效後,此類個案大減九成,「法例傾向保障經生殖科技誕生嘅下一代,但顧及唔到不育夫婦嘅需要。」

管理局曾諮詢業界意見,龍炳樑提議利用DNA鑑別技術,避免下一代的亂倫風險,取代要求呈交捐精者資料的做法。但他承認仍有其他問題未解決,因法例規定每人捐出的精或卵,最多只可導致三個活胎,若沒有捐贈者資料備存,此條文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