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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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運保安員 逼買公司飯盒

【專案組報道】東亞運動會場館保安員被強制購買公司供應的飯盒,有員工曾向主管要求自備食物,但對方卻表示無論進食與否,均需支付每日二十三元的飯盒費,未幾該名員工便遭無理解僱。東亞運公司解釋護衞公司是為方便員工,並無強制員工購買飯盒。

投訴食物變味遭炒魷

獲聘為西區公園體育館臨時保安員的黃小姐,當值期間,上司要求她進食公司代購的飯盒,黃提出自備飯盒,但上司卻表明「唔食都要畀二十三蚊飯錢」。黃於本月三日揀選的「茄子肉片飯」,進食時已發覺味道變酸及微凍,故只進食少量便停止。豈料返家後仍感到肚痛不適,並且嘔吐,她之後向同事查問,發現最少三人出現嘔吐,而黃翌日便收到上司的解僱電話。

記者到該場館向其他保安員查詢,他們亦證實即使不接受公司安排的飯盒,仍需繳付二十三蚊的飯盒費用,「大家都知嘅,自己帶飯都要畀錢,所以都唔會帶飯啦!」

東亞運公司回應稱,經向護衞公司了解後,並沒有強制員工向公司購買飯盒,有關安排是為了方便員工,期間亦未收過有員工進食後出現不適的投訴。而該護衞公司的負責人亦否認逼員工購買飯盒,他解釋有關安排是為節省時間及統一用膳,而聘請時的合約已有列明,若員工有特別要求,如自備飯盒,可向管理層反映,取消訂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