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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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香樓家族訴訟遭剔除

【本報訊】中環老牌茶樓「蓮香樓」之經營家族內訌,其第二代掌舵人兩兄弟近年先後去世,茶樓由弟弟的兒子接手打理,並在上環開設聲稱為分店的「蓮香居」,引起兄長後人兩度入稟,控告堂兄弟冒名影射。高院原定昨處理兄長後人的臨時強制令申請,但法官在駁回禁令之餘,更認為其指控證據不足,直接將兄長後人的訴訟剔除。

「蓮香樓」第二代傳人顏志人及顏同珍兄弟,在○六及○八年間相繼去世,茶樓現由顏同珍兒子顏尊輝打理。今年六月顏志人的子女先以個人名義向顏尊輝興訟,其後其女兒顏信華獲法庭委任為父親的遺產管理人,她再以父親名義入稟。今年十月,高院聆案官以顏尊輝已提出足夠證據,證明伯父顏志人生前已將生意賣給他,顏志人亦已提取大部分頂手費,故將對方後人提出的訴訟剔除。 案件編號:HCA 20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