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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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業餘車房

死因庭經研訊三宗救護車失靈引致長者延誤送院及在其後死亡的事故後,裁定三名長者均死於自然,但強調「死火」事件可以危及生命,建議消防處撤換被指對救護車預防性保養做得不足的機電工程署。

老實說,如果我是機電署署長或員工,聽到這個建議,一定笑不攏嘴。不是嗎?工作擔子輕鬆了,本來就是天下間所有打工仔的夢想,尤其是無論工作多寡,均毋須擔心飯碗不保,無後顧之憂,不亦快哉。

然而,作為一個納稅人,當然不希望由一個「業餘水準」的車房來維修保養白車,始終人命關天嘛!但是,換了修車師傅後,原本的人員如何處置?設若這是一間普通車房,走了個大客戶,如果不努力拉生意拓新客源,大概得有人另謀高就了。可大家別忘記機電署是一間官辦「車房」,大家幾時見過有公務員因「開工不足」而要走人的?倒是港府上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增加十六個首長級職位。

這麼一來就好玩了,如果機電署毋須再負責維修保養白車,而編制又得以原封不動的話,那這個「外判」實無異於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噢,對了,機電署除了修理白車表現業餘外,確保全港升降機安全方面一樣乏善可陳,是不是應該考慮將有關執法工作一併「外判」掉呢?

或許機電署仝人現在唯一感到遺憾的,是與消防處的合約尚有五年才到期,有排捱呢。不過想深一層,消防處也未必捨得棄掉機電署這個「業餘車房」──日後再有白車出狀況,那鑊又能再卸給誰呢?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