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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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情侶霸公屋連環爆竊

一對案底纍纍的男女,在坐監期間結成筆友,出獄後拍拖兼組成情侶黨「搵食」,他們先潛入青衣長安邨一個空置單位,霸佔作居所近一個月,然後再於同一幢大廈搜尋單位爆竊和打劫其他住戶。涉案賊情侶昨一同在高院認罪,男被告和女被告分別判監五年及四年;而房屋署在案發後已收回該空置單位。

三十一歲被告梁顯輝及三十二歲女被告孫志雯,一同承認一項搶劫及一項入屋犯法罪(俗稱爆竊罪),兩人所承認的其中一項爆竊罪,指他們進入了長安邨安泊樓一個空置單位;另男被告再認一項爆竊罪。

案情指,男被告母親是邨內居民,兩名被告於今年三月十五日發現安泊樓三樓一單位鐵閘沒上鎖,推開大門,發現單位無人居住,但仍有水有電,便留下暫住。他們於兩日後用鐵枝撬開同座一單位大門,偷取裏面住客的手機及數千元現金,期間一名正在單位內睡覺的男住客被吵醒,他出房查看時遭男被告推回睡床,並毆打了頭部兩下,兩被告得手後逃去。

地鐵站交接贓物被捕

男被告於四月十四日用拾獲的鑰匙單獨進入下層一單位,偷取錢包、手機、手錶及手提遊戲機等,得手後在青衣地鐵站把贓物交給女被告,終被警方截查拘捕。

男被告曾涉多宗不誠實案底,女被告涉多宗毒品罪行。辯方律師求情時稱,兩人在獄中服刑時認識,並成為筆友,出獄後兩人拍拖,案件中男被告是主謀,女被告只是從旁協助。法官在判刑時,接納搶劫非預謀,判男被告入獄五年,女被告入獄四年。

房署發言人表示,兩被告佔用單位的租客有定時交租,但常將單位空置不用,終被賊人有機可乘,房署因租客空置單位而把單位收回。今次事件後,房署的租約事務管理會加強與泊安樓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溝通。

另外,兩個曾遭被告爆竊單位,戶主昨接受記者訪問時均指事後已更換鐵閘,並希望有關方面加強保安。

案件編號: HCCC 3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