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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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賣家有懷疑應截回郵件

不幸遇到拍賣網站的騙徒,如何自保?賣家交收貨物時,若發現與網上提供的資料不同,應停止交易。若在未收到款項卻已將貨物寄出,應即時向香港郵政或有關郵遞公司申請截回郵件,並將與騙徒對話的記錄保存,向警方報案,透過海外執法機構,追討損失。

已寄出需由外地機構決定

香港郵政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年,都有寄件人以特別原因要求退回郵件,只要有關郵件屬掛號或快遞郵件,且仍然儲存在本港郵局內,一般都可以退回。

而已寄到外國郵政機構的郵件,香港郵政會通知當地機構要求退回,但成功與否由當地機構決定。

消委會發言人則建議消費者選擇較可靠的網站,並要參考買賣雙方的意見及評分記錄,在競投前了解該貨品的價值,不要盲目出價競投,交收時又要小心檢查貨品有否損壞,若與網上的資料不同,便應終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