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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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撞死工人囚21月

【本報訊】何文田公主道去年八月發生的士撞向修路工程車意外,一名工人被夾在兩車中間傷重死亡,肇事的士司機事發後仍未知道已撞倒人,更下車拾碎銀。法官不相信他當時身體不適的解釋,裁定他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囚二十一個月,停牌三年。

四十八歲被告陳榮德被區院定罪後,其內地妻子即哭成淚人,更在庭外向兩歲幼子哭訴說:「爸爸走咗喇。」被告被控於去年八月一日,危駕導致修路工人許海鵬死亡。

官不信被告當時不適

法官不接納被告辯稱當時身體不適,以致無力扭軚避免意外,並指在意外地點前三百米起,每隔一百米便有路牌提醒前面有修路工程,但被告未有留意路牌,沒有慢駛和煞車避免意外,故裁定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七九年一直任職司機,過去十八年一直做的士司機,三十年來僅曾干犯一次不小心駕駛,被告在意外後精神受困,腦海不時憶起意外過程,除發噩夢外更曾有跳軌自殺念頭,終因有創傷後遺症而向精神科求助,事後亦再無駕車,要依靠綜緩維生。 案件編號:DCCC 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