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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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冒警搶劫妓女

前軍裝男警被警隊要求自行離職後,用馬會「智財卡」充當警察委任證,冒充警員截查持雙程證的妓女,期間勒索或掠走她們現金。案件經審訊後,被告昨被區域法院裁定一項冒警罪、兩項勒索罪及一項搶劫罪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以往也曾因懷念做警察而冒警犯案。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

據悉,三十七歲被告趙崇基曾於一九九五至二○○○年期間任職警員,後來在警隊要求下自行離職。趙崇基被控於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在彌敦道華豐大廈和鴻運大廈某單位,以及窩打老道後巷等地勒索女子金錢。他另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油麻地寧波街嘉泰大廈一單位內,冒警及搶劫女子胡長花現金六百元。法官根據被告警誡供詞中曾承認干犯以上案件,判被告罪成。

辯稱懷念警隊工作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原屬油麻地警署軍裝警員,自○○年辭職後一直失業,而他亦於三年前開始做義工。案中並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曾向事主使用暴力,事主亦沒有受傷,他於前年曾干犯冒警及勒索罪而被判社會服務令,而他當時只因懷念警隊工作,一時興起才犯案。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以待查詢被告每星期做義工的時數,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此外,被告早前在荔枝角收押所羈留期間疑被三名羈留人士毆打,其中一人為涉嫌向攤檔東主淋鏹的男子池志康。 案件編號:DCCC 2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