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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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少刑罰輕 政府縱容假藥害人

【本報訊】假藥充斥市面,危害市民生命安全。有調查揭發,在本港購得假藥的情況相當普遍,在一般受訪者中,二成一稱曾購得或懷疑購得假藥,而長期病患受訪者的「中招」比率更高達四成;有病人組織指假藥會危害服用者生命,批評當局未夠重視假藥的危害,致打擊不力,質疑當局自○五年至今只破獲二十八宗販售假藥個案數字偏低,未能反映現實,估計實際個案較破案數字高出一百倍,建議政府加重罰則及制訂獨立法例針對販售假藥問題。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上月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訪問了約一千名市民,及一百六十八名長期病患者,結果發現近兩成一受訪市民,及四成受訪病友曾購得假藥或懷疑購得假藥,假藥主要包括藥油、感冒藥、血壓藥及心臟病藥等。有藥物代理商指,一些在內地享有知名度的品牌藥物,是不法之徒的主要目標,以吸引訪港內地旅客購買。

藥房易名重開避刑責

至於為何假藥充斥本港市面,四成受訪病友認為是基於政府監管不足、檢控不力與刑罰過輕等三個因素同時導致;而一般受訪者抱有相類看法的比率更高,接近五成。

聯盟主席曾建平指,假藥問題近年愈趨嚴重,而病人若服用假藥,可能危害生命安全,令其延誤診治,後果嚴重,但政府只以管制一般貨品的《商品說明條例》來檢控販售假藥的不法商人,未有針對打擊假藥制訂獨立法例,顯然對問題未夠重視。

法律界人士梁丙焄補充,現時本港販售假藥的刑罰偏低,主要是判監禁緩刑,罰款額亦僅數千元,阻嚇性不足。她又指,部分售假藥的藥房東主在屢犯後,會把藥房結業以逃避刑責,很快又以新名字開設新藥房繼續經營,建議政府加強執法與加重刑罰以收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