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三周七劫便利店無業漢囚80月

有「索K」習慣的無業漢因無錢鋌而走險,在三星期內持鎅刀先後打劫七間便利店,掠去一萬七千多元,其中一次他更先從一間便利店借鎅刀,然後才去打劫。涉案被告昨在高院承認七項搶劫罪,被判入獄六年零八個月;警方在庭外表示,本案有賴涉案便利店與警方合作,令警方迅速破案,又呼籲青少年小心毒禍,以免自毀前程。

二十八歲被告張玉棠,承認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一月十六日,在東涌、長沙灣、旺角、中環、北角及九龍城等地區,先後搶劫七間「7.11」便利店合共約一萬七千多元。

曾向便利店借鎅刀行劫

控方案情指,被告每次都選擇凌晨時分行劫便利店,並持鎅刀指嚇店員,每次劫取一千二百至六千元不等。被告在其中一次犯案時,曾先從另一便利店借取鎅刀,然後到附近另一便利店打劫。警方從各被劫店舖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及店員的描述鎖定疑犯,今年一月十九日在元州街發現被告與疑犯相似,即截查被告,被告承認因無錢而行劫。

西九龍警區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庭外稱,本案有賴被劫公司與警方合作才能迅速破案。女總督察徐睿聯指,被告十九歲便吸食「K仔」染上毒癮,不能自拔,遂鋌而走險,她呼籲青少年遠離毒品,免自毀前程。

案件編號:HCCC 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