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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殮房員工投訴無理解僱

【本報訊】一名曾於富山殮房任職的員工聲稱多年前因向廉政公署指證同事,被指是「二五仔」,事後更遭上司「畫花」(撰寫差劣的)評核報告,最終不獲續約。投訴人Michael表示,自己曾多次約見特首辦及公務員事務局官員均不得要領,批評部門將他的投訴發還衞生署,結果還是「自己人查自己人」。

衞生署昨回應指,公務員的評核報告除由直屬上司填寫外,須由加簽人員填寫,再交由總部覆核。公務員約滿後,部門亦須根據既定程序,考慮其整體工作表現及品行,再決定是否可獲聘用,若部門認為該員工不適合續聘亦必須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強調不存在「處事不公」或「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