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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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私放生貨主海關打殘中港司機

【專案組記者王家文、黃家豪報道】本港跨境走私活動猖獗,但近年海關矛頭只直指中港貨車司機,絕少貨主或收貨人被入罪,去年至今所有貨車走私的檢控案件,幾乎全部只有司機一人入罪。運輸業界直斥海關執法不公,只拉司機交差了事,讓幕後的走私集團逍遙法外,打殘中港貨運。

海關資料顯示,今年一月至十月,有七十一宗涉及貨車司機走私的檢控案件,當中六十五宗案件只檢控司機;一併檢控司機及託運人或收貨人只六宗。

今年九月初,中港貨櫃車司機阿海在九龍城交由提貨人落貨時,被海關在貨櫃內搜出走私香煙,他大呼冤枉,「報關清單寫明是四百幾箱鞋,我都檢查咗幾十箱,冇可能逐箱拆開驗貨。」阿海現需保釋候查,貨櫃車則被海關扣押。阿海的老闆黃先生亦表示:「架車月供一萬六千元,每月做十萬元生意,連埋個個月要交幾萬元管理費,兩個月冇咗三十萬。」他不忿說:「查到邊個有問題就拉邊個,只針對我哋運輸公司就唔公平。」

應查貨主 發還車輛

本報翻查○五年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資料,○三年四百七十四宗涉及貨車走私的檢控案件當中,二百一十八宗是檢控託運人或收貨人,並沒有檢控司機。然而,去年一月至今年十月合共一百六十八宗案件中,竟沒一宗是檢控託運人或收貨人,但所有涉案司機均被檢控。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認為,雖然行內存有搵快錢的司機,但更多是「行得正、企得正」,若海關發現有走私活動,理應找出貨主一併調查,並非以弱勢的司機「祭旗」,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應合理發還被扣押的車輛,讓業界繼續運作。他已去信海關及約見議員,要求正視問題及修正法例漏洞。

海關指現行法例已為在不知情下違反《進出口條例》運載貨品出入口的人士提供免責辯護條文,律政司會考慮所有證據才提檢控。發言人稱,由去年至上月底,海關共扣查三十七輛跨境貨車,其中五輛被充公,十三輛發還給車主,餘下十九輛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