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曾墮胎Y小姐證性交改命

茅山法師涉騙口靚模性交轉運案,辯方昨傳召曾藉被告的性交法事,成功改命並驅走墮胎孤魂的Y小姐作供,Y強調法事後事業婚姻皆美滿順利,不過,被問及涉及性交及掃符的四次法事細節時,她卻表示「唔記得」。

獲法庭准在屏風後作供的Y,昨以「高度保密」姿態出庭,除戴上口罩,更以披肩包裹頭部僅露出一對大眼睛入庭。現時是家庭主婦的Y供稱,十七歲時結婚誕下一子,惟後來分手要單親照顧孩子,並與另一男友(現時的丈夫)意外懷孕,但當時與男友感情不穩,且對方亦不欲有孩子,她遂在九八年底墮胎,但數天後一瞌上眼睡覺即聽到「媽咪,你係時候跟我走!」的耳語。

此事纏繞她並影響工作,在友人介紹下認識被告歐陽國富(五十五歲)。被告算過她的八字後直指她墮胎後,嬰兒不願走而纏着她,Y強調未有透露曾墮胎。之後被告替她進行「消災改難盤」及掃符超度嬰魂,Y指當晚即能安睡兼未聞童聲再響。

Y表示欲進一步改事業運及與男友結婚,得知友人經被告改命後人生順利,明知要涉及性行為,亦決定在九九年初進行九子改命盤。之後她際遇順利,由美容院學徒轉入大公司當化妝員,數個月間更升至店舖主管,月薪亦由六千元增至萬餘元,○○年與男友結婚後更「唔使做」,再度懷孕後便辭工專心當幸福少奶奶。

惟控方盤問時問及她在性交法事時沒有避孕,會否擔心受孕或染病,Y竟回應「我只想改好自己條命,其他嘢冇諗過」,又指在過程中未見被告陽具勃起亦「感覺唔到」對方射精。控方再詳問交合過程時,Y表示只記得以手印夾符外,其他情況均「唔係好記得」。

契女指茅山師符水治兒

法官質疑:「應該會好刻骨銘心o架!」Y即回應當時閉目進行儀式,且重複表示:「我只想改好條命,唔記得細節!」

辯方亦傳召被告另一契女張慧文作供,她指曾兩度與事主X見面,其中一次X在被告女兒婚禮中「無禮批㬹」霸位影相,而對X「印象深刻」。張強調曾多次目睹被告進行法事,又指她四歲兒子曾在墳場把玩他人墳前裝飾後,雙手即出水泡,求醫整月未愈,終向被告求助飲符水後即晚治愈。 案件編號:DCCC 5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