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新興煤礦百餘條鮮活生命瞬間消失,慘絕人寰,當局應對礦難的場面聲色俱厲,但做法還是老得掉牙:調查、抓人、賠償、整治,大不了省長走人,這能讓人相信中國會跳出「礦難—整治—礦難」的怪圈?
山西省長王君,抬屍場面見得多,曾經感嘆「寧聽罵聲,不聽哭聲」,面對每年六千礦工的纍纍白骨,現在誰還哭得起來?難道礦難真是沒得治了?怪設備落後,新興煤礦由大型國企管理,設備到位,安全水準不輸美日;嫌法規不全,執法不嚴,經重典治亂,去年煤礦死亡率還真下降不少;說問責制虛設也不盡然,孟學農等一批高官接連落台。其實,真正病根是礦工的命不值錢。
內地遇難礦工賠償金標準約二十萬元,國企另有補助金,七拼八湊,一條命三十萬元封頂,隨着樓價、藥費、學費大漲,撫恤金不斷貶值,幾年前三十萬尚能在小城市置業,如今不可復尋,對遺屬後人來說,只是聊勝於無。
在財大氣粗的地方政府及礦主眼裏,三十萬打發一條人命實在不算甚麼。礦難不就是死人,死人不就是賠錢,賠得起錢就意味着死得起人,死得起人也就不在乎礦難一次次重演,因此要根治礦難,必須反其道而行之,讓礦工死不起。
為此,國家要大幅調高賠償金標準,司法機構要提升刑罰尺度,同時對礦難罪犯執行罰款,行政當局也要建立官員死亡責任賠償制,不能對問責官員一撤了之,死人要罰款,死得多罰得多,一直罰到傾家蕩產,只有這樣,官員和礦主才會懂得為何礦工死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