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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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虐白內障嬰 酒廊歌手收押

曾任酒廊歌手的二十一歲男子在網上結識已育有男嬰的二十二歲澳門女子後,兩人共賦同居,期間男子疑因失業及經濟等問題,將男嬰當作「出氣袋」,拳打對方致身上有多處骨裂及瘀傷,又狂搖男嬰耳朵致流出液體。男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及三項襲擊所看管的兒童罪,法官則質疑為何男嬰母親不用負刑責,又嚴斥她「愧為人母」。

法官將判刑押後至十二月三日,被告賴慶峰需收押看管,期間先索取背景報告等,法庭並要求控方嘗試索取已返澳門、現時約七個月大男嬰之創傷及醫療報告以作量刑。

案情指,男嬰在今年四月出世,是其母親與另一男子所誕。男嬰因有天生白內障,其母在五月帶他來港醫治,並趁在港期間,與在網上已認識兩年多的男被告過從甚密,之後她與男嬰搬入被告的粉嶺住所同居。

夜哭阻睡眠令收聲

被告在今年八月,先因男嬰半夜哭泣阻礙睡眠,而數度拳擊他胸部令他收聲;被告其後因失業在家剛巧男嬰又大哭,遂再次拳打男嬰背數次。至八月底被告與男嬰母爭執,再拿他作「出氣袋」拳打背部。另一方面,被告又曾於七至八月,聲稱與男嬰「玩耍」,而兩度在家劇烈搖晃他的身體,每次均令男嬰雙耳流出液體。

社署職員於九月二日家訪時,發現男嬰臉上有多處瘀傷帶往醫院檢查而揭發,並發現他肋骨及頭骨有多處骨裂及瘀傷等。男嬰於同月十五日出院與母返回澳門,據了解,男嬰復原情況良好,但未知有否長遠影響。

此外,區院昨亦處理另一宗虐兒案,地盤工人杜志榮(三十八歲)因與分居妻子復合不果,怨氣無處發洩下,在去年十二月七日於觀塘翠屏邨家中攬八歲子燒炭,幸被到訪前妻及時發現,被告昨被判入獄一年。

案件編號:DCCC 1175、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