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港府把發展包括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產業在內的「六大優勢產業」,吹得神乎其神,到頭來不止雷聲大、雨點小,而且自欺欺人,自掌嘴巴。
君不見,港府有法不依,執法不力,以致本港侵權行為日益猖獗,幾乎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尤其是壹傳媒,過去十幾年來不斷侵犯東方報業集團的知識產權,先後多次被揭發擅自取用東方新聞圖文。
但奇怪的是,當局對此一直無動於衷,至今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港府變相縱容和包庇不良傳媒侵權行為,已經到了令人忍無可忍的地步。試問一下:港府還有甚麼資格談創新、創意?說到底,不過是一些騙人的鬼話罷了。
公道自在人心,本港大多數市民不齒寄生蟲、不勞而獲的卑鄙行為,更對當局刻意拖延執法表示深深不忿。「東方報業民意調查」上星期訪問了四百二十五名市民,結果顯示,三成四受訪者認為,當局忽視網上侵權行為;兩成八認為當局打擊不力、執法緩慢;兩成直斥政府官僚,有法不依。
對創作的態度,法國人獨有一套。只要逛逛當地的圖書館或書店,不難發現有些書上不僅有版權保護頁,而且還標明這樣一句話:「Danger,Le photocopillage tue le livre(危險,非法複製謀殺此書)!」
「謀殺」一詞用得過重了嗎?顯然不是。一個不尊重他人創作的人,也不太可能尊重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