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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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屍案女死者曾洩行兇動機

慈雲山慈樂邨去年十一月發生單親母疑勒死一對子女後吊頸自殺慘案,死因庭昨研訊。一直跟進涉案家庭的社工指,女死者生前極擔心長子因犯高買而前途盡毀,亦憂慮幼女升中問題,致失眠及抑鬱,須轉介精神科;其後女死者更透露想殺子女後自殺,終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留醫二十日後因表現正面准出院,惟回家後第二天即發生命案。女死者死前在月曆留下遺言:「王(黃濤)姑娘是一個好社工,我是怕再度(到)葵涌(醫院)」。

三名死者分別是劉海珠(四十三歲,下稱死者)、其長子羅仲仁(十七歲)及幼女羅雨晴(十三歲)。現職保安員的死者前夫羅志彬昨供稱,兩人九○年在港結婚,當時仍居於湛江的死者則不時持雙程證來港,之後她誕下一對子女,○四年獲批單程證到港。惟死者與家翁及家姑一直相處不融洽,○六年二人離婚,直至事發後往認屍才再見到三母子,惟已陰陽相隔。

女社工黃濤供述去年十月初獲法庭安排接見犯高買的長子,期間亦接觸了死者,得悉她獨力照顧兩名子女壓力甚大,基於社署「one family one worker」(一家一社工)的政策,她亦負責關注死者家的整體情況,因此當死者極度憂慮長子的情況、甚至出現失眠及情緒不穩時,立即着她求診。

認為自己痛苦無止境

死者求診後轉介東九龍精神科,醫生盧慧芬認為她有抑鬱,暫無嚴重問題,只開了安眠藥及抗抑鬱藥。惟死者服後仍無改善,故在去年十一月六日再求診,當日她表現激動,認為自己的痛苦無止境,哭稱:「不如同個仔一齊死咗去好過」,盧與醫務社工評估後,決定即日強制她入住葵涌醫院。

死者入院後十分擔心子女,聯絡內地朋友陳少珍及大嫂陳建清來港代照顧,兩婦不時探望死者,均指她表現正常。同月十八日死者放假一天,回家與子女及親友吃飯後再返醫院,期間表現無異,並稱留院期間情緒已經平復,相信很快便出院。

駐葵涌醫院的陳煒萍社工指,死者回醫院後表現正面積極,更自撰「明天會更好」、「不要將子女的成長表現視為個人得失」等鼓勵字句,陳對死者康復進展滿意。

院方在同月二十四日開會後,決定讓她翌日出院,而她返家與子女重聚後顯得十分快樂;至二十六日晚她與親友晚飯後,突然以「瞓梳化唔舒服」為由,叫一直在她家留宿的大嫂轉往陳少珍家,又着兩婦明早可遲兩小時才到訪。結果翌晨兩婦九時入屋時,發現死者在床上頸纏白布半躺長子身邊,幼女則躺在另一房的地上,三人送院前已證實死亡。

案件編號:CCDI 129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