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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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羔羊易搵 監管責任難卸

雷曼迷債爆煲超過十三個月,金管局日前終於宣布首宗有關銷售雷曼產品嘅處分,判處一名銀行前線職員停牌三個月。本來呢,遲到好過冇到,有人受到處分,雷曼苦主總算可以出番啖氣,但可惜所謂處分根本不痛不癢,只係停咗證券交易及提供意見嘅牌照,完全唔影響繼續從事銀行業務。嗱,嗰位被處分嘅職員已經跳槽去咗另一間銀行嘞,吹咩。

雷曼迷債爆煲,幾萬香港人中招,好多人血本無歸,一殼眼淚,苦主又示威又靜坐,除咗要求賠償之外,仲要求追究相關人士嘅責任。金管局煞有介事調查,搞咗成年,先至有一宗處分咁大把,仲係搵個最基層嘅員工開刀,而所謂處分又不痛不癢,唔怪得被指為「假停牌」喇。

聽吓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點講,佢話今次裁決嚟得太遲、太輕,相對於數以萬計苦主蒙受嘅金錢同埋時間損失,實在微不足道。佢仲話,最令人失望嘅係銀行同埋管理層都毋須受罰,難以令市民信服。

講得啱。部分銀行前線員工為咗爭取業績,確實可能會誤導顧客,所以,當局處分相關員工,冇人會反對,之但係咁,成件事裏面,唔通銀行管理層一啲責任都冇?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話齋,有關處分只係假處分,而且銀行及其管理層都唔使受罰,對銀行起唔到阻嚇作用。議員要求當局加快調查同懲處,唔可以淨係搵前線職員做替罪羔羊。

其實,講到責任,銀行固然責無旁貸,而作為監管機構嘅金管局及證監會更加係難辭其咎,如果銀行及職員要受處分,金管局及證監會都唔可以例外喇,係咪?

一句講到尾,雷曼事件暴露咗香港金融管理體制漏洞百出,但最搞笑嘅係,煲呔曾仲好意思自吹自擂,喺香港吹仲未夠,仲要去新加坡吹,居然喺各國政要面前大講香港因為有處理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經驗,加上港府推出咗優化銀行同金融制度嘅措施,所以對金融海嘯處理得比其他地區好,經濟復甦亦比其他地區快咁話。唔知嘅畀佢嚇死,知道嘅就畀佢笑死。

姑且唔講金融海嘯爆發時港府點樣陣腳大亂,淨係睇吓佢哋處理雷曼事件亂晒大龍,就足以證明煲呔曾係吹水唔抹嘴。唉,香港官員面皮之厚,真係要寫個服字。

事到如今,最緊要唔係搵替罪羔羊,而係亡羊補牢,吸取教訓,快快趣趣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監管機制。唔係嘅話,莫講話做唔到國際金融中心,連做中國金融中心都唔使旨意。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