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09

SUN特搜:打擊網上侵權港府講多過做

網上侵權行為氾濫,禍延各行各業。但政府多年來對保護知識產權「講多過做」,被批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互卸責任,甚至將有目共睹、有據可查的侵權惡行,視為個別案件,令法例無法成為打擊侵權罪行的有效武器。法律界、資訊科技界及社會工作者認為,一宗個案的調查拖到八、九個月無下文,已偏離執法的軌道。當局執法力度虛弱,資源不配合,只會空有法例及決心,令侵權的歪風邪氣更熾烈。

港府近日建議修訂《版權條例》,嚴懲未獲授權而主動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的人,如將相片、電影或音樂等上載至數碼平台,即使非牟利,若傳播程度足以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亦需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刑罰為入獄四年及每件作品罰款五萬元。此舉明顯反映政府意識到網上侵權的嚴重性,但未能消除社會對侵權罪行的擔憂,恐防又是一次唱高調的舉動。

創作人慨嘆老翻猖獗

「創作人真係好倚賴政府去打擊侵權,保障原創人利益,如果一發現有翻版,我都惟有即刻搵海關。」設計「大眼妹Asteria」公仔的著名插畫師Alice Chan表示,外國一般對知識產權比較尊重,但內地和香港這方面較弱,由奧運期間,翻版福娃大賣可見侵權問題的嚴重;創作人惟有提高正版作品水平及質素,又會親身宣傳。所以對創作人來講,當局加強執法更重要。

「點處理要同東方交代」

不過,海關對採取實際行動,打擊侵權的力度一直受到質疑。不僅是個人受害人難得保障,即使是大企業亦深受其害。典型的例子是,○八年九月至○九年二月半年內,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網絡版「蘋果動新聞」,涉嫌至少三十多次持續抄襲東方報業集團旗艦網站on.cc網上的新聞報道。今年二月,東方向海關舉報,但海關至今無聲無息。政府官員日前向提出質詢的立法會議員交代時,以一句不評論個別案件來推搪。

法律界人士江炳滔昨日參加一個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論壇。江表示,本港對付網上侵權罪行的法例不比其他國家落後,但並不代表執法有效率。江又表示,一般本港刑事侵權個案調查,需時約四至六個月,海關便已落案起訴涉嫌者,若果案件拖延八個月以上,已經是離軌。他認為,科技日新月異,執法機構更要增加資源打擊侵權行為。

「所有嘢都係事在人為,好似海關遲遲未有跟進東方網上新聞涉屢次被壹傳媒抄襲嘅個案,其實無論海關點樣處理個投訴都好,都要同東方交代清楚,例如調查到乜嘢程度,唔係乜都唔講!」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服務發展(兒童及青少年)總主任陳鑑銘表示,海關近年廣泛宣傳保護知識產權,向公眾解釋版權的定義,惟未有嚴厲執法,除非事件涉及面廣,又或被傳媒關注,當局才會採取行動。

陳認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會助長侵權風氣蔓延,令青少年有樣學樣,因為新一代不知道侵權的嚴重後果。他敦促海關要從執法、教育入手,認清侵權嚴重性。

捨難取易 縱容不法行為

身兼家長聯盟顧問及互聯網專業協會創辦人的葛珮帆指出,網上侵權向來嚴重,現在連傳媒都涉嫌抄襲就更「不道德」,對教育下一代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絕對有負面影響。歸根究柢,是執法部門仍然停留於接到舉報才調查的被動階段,另一原因是網上罪行的調查時間太長。葛珮帆認為,修訂條例雖顯示政府打擊網上侵權的決心,但同時應增加資源配合行動,才能體現打擊成效。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海關在打擊侵權的執法上,有選擇性傾向之嫌,捨難取易。「政府依家弱勢,啲部門知道要調查嘅個案,如果較有難度,佢哋就會捨難取易,但求有數交就算!」宋批評此做法是縱容不法行為,令歪風邪氣愈趨加劇,影響整個社會運作。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指,目前政府仍未落實修例後加強執法資源的措施。他批評海關現時執法被動,「網上侵權係海關執法重要一環,香港邁向知識型經濟,需要知識型海關,立法會會更加鞭策海關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