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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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有人主張赦免貪官

神州的貪官看來是太多了,有位潘洪其先生發表文章《赦免貪官原罪與妥協》。如果當局接納,付之實行,潘先生就變成全國貪官的大救星,可喜可賀。潘先生從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遲遲未突破說起,認同部分學者提出對官員現有腐敗問題進行赦免,以換取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出台,並認為「媒體報道和網絡言論反映的輿情看,民眾中願意妥協者似乎並不多」,與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缺少妥協精神大有關係。

這個世界要救的人多不勝數,甚麼人不好救,要救貪官?潘先生心腸之慈悲恐怕獨一無二。中國傳統文化當然有妥協精神,清末喪權辱國簽訂很多不平等條約,就是妥協。慈禧太后等人實力不如洋人,這麼做看來情有可原。但今時今日是甚麼時代?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共產黨七、八千萬黨員,實力也非凡,怎麼可以同貪官講妥協?貪官會不會站出來說:「我是貪官,我願意妥協。只要不槍斃我,今後貪污所得我必定如實申報。貪污的同時,我會做好呢份工!福為民開!」清代那本《官場現形記》也沒有如此荒謬的事。

許多年前,深圳福田一個二十六歲的銀行會計,貪污公款港幣一千三百萬元,美金八十萬元,挪用公款港幣六百萬元。此人可能連官都說不上,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貪官可以特赦,他也可以特赦的。將此類案件諮詢民眾,會有人願意饒他一命嗎?

官場土包子才會申報財產

「赦免原罪,倡導妥協」的論調,近年來相當流行。但是,你「換位思考」一下,當了貪官,願意在沒有任何壓力下「坦白交代」嗎?即使願意,他明明貪污了一千萬元,最多承認只貪污了十萬元。中國貪官若有這種悟性,時代也算「進步發展」了。我想,即使他貪污一、兩個電燈泡,他也不會承認的。一旦承認,必定前途有限,後患無窮。你有貪污嫌疑,我一身廉潔,黨和民眾要你還是要我?我想搶奪你那權位,望不得你貪污東窗事發,還跟你講妥協?

財產申報?除非是土包子才會申報,「對黨對人民不會有任何隱瞞」;但是,如果你是洋包子,早已神不知鬼不覺將巨額金錢轉移到歐美銀行,那又何必申報呢?照我看,提倡這種赦免貪官論調的人本身也未必乾淨,為甚麼不大聲疾呼「救救孩子」、「救救災民」呢?潘先生這麼提倡真是「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貪官會愛你!

周紹興